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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有偿使用的有关通知》
西交实〔2016〕103号

发稿时间:2018-01-02 15:33:08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交实[2016]16号)、《西安交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5]43号),《西安交通大学实验室对外服务收入管理办法》(西交财[2001]36号),为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更好地服务于科研和人才培养,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规范运行及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体化共享平台的设立。

各单位梳理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结合实际,规划本单位实体化平台(校级平台、院级平台、专业平台)的设置方案。要求各单位对大型设备(单价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设备)通过平台全覆盖管理。鼓励将单价不足40万元的仪器设备纳入平台管理。学校在大型仪器设备配置过程中,校级平台同院级平台(专业平台)的大型设备配置应分类互补,原则上校级平台已配置的设备不在院级平台(专业平台)配置。

国家重点实验室设备可以纳入学院统一规划或独立规划。部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设备可直接作为一个院级平台管理或纳入某个院级平台。其他大型设备可根据本单位的学科、科研特点,设置一个或若干个实体化院级或专业平台。

平台设立后,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按照实体化平台进行,技术人员管理与设备运行管理均纳入实体平台。校院共建的校级平台、院级平台按照各单位的下设单位运行管理,学校给予适当的配套支持,报学校审核通过设立。专业平台由各单位自管自用,报学校备案。

各单位明确本单位仪器设备开放运行管理的分管领导,指导各实体平台开展工作,指定实体平台的主任(副主任)。梳理纳入院级平台、专业平台管理的大型设备以及技术管理人员,制定本单位对院级平台、专业平台的管理以及考核方案。

二、关于设备有偿使用。

学校仪器设备开展对外服务收费以平台为基本收费单位,分为校级平台、院级平台。校级平台、院级平台的设备均应实行开放共享、成本核算、有偿使用。学校根据开放共享的情况给予运行、维修补贴。专业(专用)平台的设备由学科或科研团队自行维护管理,原则上不得收费,如确需收费,需要纳入院级平台管理。

仪器设备的服务收费属于学校有偿服务性收费。各单位在开展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学校财务审计。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开展分析、计算、测试服务和技术培训等。

校级平台的收费账户由学校规划设立。院级平台的收费账户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向学校申请设立。收费账户的设立流程为,各学院(部、国重等)提出平台收费账户开设申请,明确账户负责人,与经本单位调研、论证、审核后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予以开户。

各平台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广泛调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针对平台所在单位内部用户、校内用户、校外用户分别制定收费标准,优先保障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平台可参照同类设备,综合考虑设备折旧、运行成本、人员技术投入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保证收支平衡。标准制定时的参考成本包括:实验材料费用、实验用水、电、气等消耗费用、房屋占用等公共保障分摊费用、设备折旧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用、技术人员劳务费用、其他技术服务性费用等。收费标准未经审批不能收费。

开放服务收费统一通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物联共享系统进行。校内人员采用后付费模式使用仪器设备,实验费用确认后,通过物联系统生成的实验记录作为内部转账凭证。校外人员采用预付款模式使用仪器设备,实验费用确认后,通过物联系统生成的实验记录作为预付款结算凭证。

各收费单位以平台账户核算,收费统一由财务处收取。严禁各单位或个人以各种形式自行收取费用。

各平台所在单位用仪器设备开展教学实验产生的费用,由收费单位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收费,如要收费的应由各实验课程开设单位按照单位内部用户收费标准支付。

三、关于服务收入的使用。

服务收入的使用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平台的设备服务收入在扣除学校管理费后,可用于保障平台设备运行所需的维护成本、技术人员经费等,包括本单位对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设备更新维修维护、升级改造、维保、耗材、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技术人员费用、外聘人员或研究生助管聘任、物联共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

服务收入中,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使用方案、计划,应充分利用服务收入调动技术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但要求各单位对平台技术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定的量化考核指标,对超工作量的部分、突出贡献的部分可进行绩效奖励,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经费奖励方案应报学校审核通过。

四、关于绩效考核

每年底各单位组织各实体平台对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填报年度运行状况统计表,以此作为平台和平台内设备考核的主要依据。已接入学校大型设备物联共享系统的大型设备运行状况通过系统实时汇总,未接入系统的大型设备要求各平台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考核依据真实、有效。

学校制定平台和平台内大型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由各单位对院级平台和专业平台具体考核,对平台内设备考核时要求将设备和人员有机结合、一并进行,综合考虑开机率、完好率、运行效果、对学科的支撑贡献、对研究生的技能培训、服务收入等,各单位将考核结果与人员绩效挂钩。各单位将平台和设备的考核结果报学校,由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五、近期需要完成的工作

2016年12月10日前,下发通知,反馈各单位现有大型设备基本信息、已有设备收费标准。

2016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制定院级平台、专业平台设立和运行方案,包括平台名称、负责人、平台与设备对应关系、拟开设收费账户负责人、收入使用方案等,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30日前,梳理制定本单位拟有偿使用设备的收费标准,报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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